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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到77章的时候,其实就一直在想,这几章江夏的表现应该又要拉一波仇恨了。
她看起来太无能,太自卑,太自暴自弃,我们每个人站在上帝视角上都会想,怎么会有这样的人,怎么会这么蠢?怎么能一错再错?
但是就像我当时微博说的那样,要怪就怪我吧,她只是为了我的观点牺牲的角色,也是整本书最悲剧的人。
从书的前言里我就说过,我不是“厌女”因为我预料到这个故事写出来会被一部分人认为我厌女(有趣的是还有一部分人认为我对男主控不友好),其实我并没有什么倾向性,在我眼里他们都是平等的,只是在他们的世界里过着他们的人生,更多因为我的性别,借由女性视角表达更合理也更真实,仅此而已。
我写一本小说的时候都会想,这本书要给人带来什么东西,倒也不是那种刻板的升华主题,只是觉得多多少少看完你能留下一个感触,而不是看完就忘,所以哪怕是作为肉文的《悖论》也一样。当初写悖论的时候po还没有那么多姐弟骨,随手写了个开头总觉得需要让男女主有一个可以联系的东西,所以选择了“重男轻女”这个主题,但是对它的定义始终是肉文,所以直到最后高丨潮部分也是一段肉来牵引,我对人物没有深挖,邱善华对女儿的厌弃始终不够落到实处,因为玛丽苏更多写的应该是快乐,是男女主携手抗击世俗的甜,而不是那些家长里短。所以看完你感觉到他们的爱了吗?感觉到了,那就够了。
而《听鲸》不一样,从一开始我想写的就是贯穿始终的故事,这故事里连作者本身可能都没有能力去扭转乾坤,因为任何变化都显得突兀不自然。它起源于我听到那首《听风的鲸》,一首歌完毕,我的故事也就构思完了。
听鲸是什么呢?是聆听52hz的频率,是寻找这个世界和我们同频的那个人。
江浔的声音是52hz,江夏何尝不是呢?甚至连卢景州,也是在他扭曲的人生里寻找同类。
他们都在期待一个人能共鸣。
如果说一定要讲明主题的话,听鲸写的是世事无常,人生千面,人要与自我达成和解,活在当下,珍惜眼前人。
人这一辈子总会有各式各样的意料之外,所以放过自己,最爱你的人也许就在你身边,愿你平安喜乐,心想事成。
回到开头。说回江夏。
如果一直都有看我的微博和各种感言的话,可以发现其实我一直都在为她说话,我知道她替我收获了太多的”恨意“,我也知道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,我没有左右读者观感的权力,她的表现从来都不完美,我的文案里也说过他们都不完美,是人都有缺陷。这篇文里看似最完美的两个人“妈妈”和“江浔”,却全都是活在过去里的理想,而过世之人,他们留下的都是最美好的回忆,他们那么完美,是因为活着的人爱他们,你只看得到他们的完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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