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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的更新结束之后,我收获的最多的感想都是“还好,不算太刀”“还行不虐”“和阿浔的死比起来我都能接受”“阿浔知道了一定会更痛苦吧”……我想我真的不太懂,确实和生死比起来,都不算无可挽回,可那真的是可以划等号的事情么,它们应该被拿来比较么?难道因为一个人的“死亡”足够悲剧,其他人的悲剧便不是悲剧么?我们为什么先关注的不是受害者本身所承受的遭遇,而是另一个人呢?我很感慨,大概我笔下的描述还不够痛苦,让人无法感同身受,没办法去真正的关注她们(甚至还有人关注的是肉——???那才不是肉)。
就像我写pua的时候,大家会去诟病女主的状态和智商一样。其实卢这段原本就是我想写的元素之一,原型是“北大包丽”事件,文中也出现了呼应的句子。甚至我赋予了卢景州更完美的实施条件,但我不敢细写,因为它太残忍。
我从来都认为一篇文整体的基调不应该是一直阴郁的,它最好能给人带来快乐或者希望,所以《听鲸》之前,我也排斥虐文和be。正篇里我已经努力控制节奏了,即便看完真相回头去审视那些糖可能都变成了刀,但你不可否认它还是甜虐相间的,只是真相篇不能,真相篇所揭露的事实就是悲剧。所以写到pua这个元素的时候,我还是简单带过了,毕竟这不是纪实文学,你们知道就好,你们接受不了。
我只是想说,有一些罪行它得不到惩戒,我们不应该以上帝视角去嘲讽受害者,因为你不是她,置身事外你不知道她遭遇了什么,感受到了什么,我们更多的应该是理解她们,将矛头指向加害者。
我很庆幸江夏听不见这些声音,当然即使听见了,她大概也会和她们一样庆幸——
和阿浔的死比起来,她都能接受。
闯荡江湖、闯荡江湖,闯到头儿了,也没能看清楚这江湖是个啥样……...
(别名《诡仙异世:从写小说开始》:聊斋风原生世界观,即神诡志异的古典修仙文,走剧情流,非打怪升级文,整体基调类似于信仰封神争香火,规则斗法拼算计。)“神诡无常离乱天,列仙却把俗人牵。坐观浊世圣贤谱,钓取琼楼道果筵。”“今在他乡为陌客,苟于异世度流年。怎料小说犯天律,竟惹群魔论我愆。”此方异世,道法隐秘,神诡暗伏,几如聊斋。南奕穿越至此,本想苟在凡间慢慢长生。奈何身无分文,为谋生计,只得行文抄之举,著武侠小说。却不料,竟因此卷入神诡杀劫,仙魔道争。南奕无奈应劫,终以天地为棋盘、众生为棋子,邀群仙对弈,落子曰:问道长生,岂有诡异修仙之理?...
Q群里的万年冷场帝,终于有一天被大神回复了一句“呵呵”…… 他被感动了! 在这世界上,有一个生存于版权灰色地带的群体,一个永远深藏功与名的存在。 他们奋战在非法引进的一线,第一时间收割海外原装的剧集,风雨无阻地生产出群众喜闻乐见的熟肉。 他们将每一句晦涩难懂的台词,翻译成平易近人的汉语。 他们让那些千里之外的作品在这片土地上妇孺皆知、声名远扬。然而无论是作品还是他们本身,都无法从中获得收益。 他们的名字,漂浮在视频的不起眼处,短短几个字符,转瞬即逝。像撒落羽毛的天使,或是不见天日的幽灵。 一群才华横溢的年轻人,怀着一腔热血聚集到一起,干着不计回报的事业。 然而,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。一入江湖,身不由己。 他们共同的名字,叫做——字幕组。 翻译,一场以梦换梦的交易,失落在爆米花文化中,嘈杂淹没了远方的余响。 两个误入江湖的人,线上线下,你不是你,我不是我。 《呵呵》,别名《霸道总裁捡肥皂》,这俩名字都如此高雅而有文化,无法取舍啊~ 阳光冷场帝受,轮椅阴暗攻,1v1HE。...
大周四年秋,余家大厦倾覆。余幼嘉与母亲守着破落的小院,等来了最讽刺的投奔——曾决意不让她们踏入余家半步的贵妇们,正蓬头垢面的恳求她们收留。「想活命就撕了。」余幼嘉雷厉风行,一刀劈开这群贵妇们往日的尊贵与傲骨,冷意森然的刀尖直指瑟瑟发抖的京城贵女们:「通通换下罗裙,会下地的下地,会刺绣的刺绣,会打算盘的打算盘..........
【玄幻】【无系统】【杀戮】【炼尸】【吞噬】开天混沌,万物初开,无尽生灵自虚无诞生,一个庞大的修行时代纵横,在无尽的宇宙中,万族争雄,杀戮遍地,血染虚空,而在这无尽的璀璨过程中,便诞生了亘古以来九尊以杀伐嗜血著称的九大血魔,他们以气血为引,灵魂为祭,铸造不朽血躯。但这条修行之路,有违为人和,天合,地合,道合,最终因为不同的原因,他们纷纷陨落。直到无尽岁月以后,云天宗第七峰弟子‘君寒’深入血色禁地,触发九大血魔遗冢,身溶血海空间,改变身体构造,得九道血魔符文洗炼,获《九天血魔经》成就血主之躯,吞噬气血精元就可以提升修为,还能读取对方功法武技,简直不要太爽。君寒:“气血精元,功法武技,通通归我!”自此,他便是这天地间,一尊全新的血主!...
颜喻第一次见林痕,是在杂乱的冷宫荒院。 彼时秋雨未歇,满地泥泞。 林痕满脸污血,被围堵在宫墙一角,他蜷缩着,双目戒备,像只被蹂躏到奄奄一息却又呲着尖牙反抗的幼狼。 林痕被扯出来,跪在他面前。 少年双膝陷进泥里,头向上抬,莽撞地与他对视。 瞳仁浸血,犹如被火灼红的利刃,危险却迷人。 颜喻很喜欢。 可惜是仇人的儿子,颜喻惋惜一瞬,送人去见阎王。 不曾想,少年竟然活了下来,还被谄媚者献给他。 林痕,连性命都护不住的弃子,不配选择,只能顺从。 乖顺听话的少年,颜喻乐得宠着,他把人养在身边,时不时给些甜头和纵容。 可林痕偏偏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。 颜喻把人扔了。 再见面—— 处境倒置。 昔日的玩物已是万臣跪拜的帝王。 林痕掐着颜喻下巴,灌下他当年亲手酿造、许诺共饮的酒。 浊酒在岁月的沉淀下越发香浓,回味却只剩苦涩。 他恨颜喻丢下他。 颜喻却后悔当年没能杀了他。 *微狗血,本质互宠 *架空,私设为感情服务...